為進一步加強教工會建設,更好地發揮工會在學校參政議政的功能作用,使教工會在行使職權規范化、民主程序化、工作制度化、活動經?;确矫娌粩嗤晟坪桶l展,推進學校工作的全面協調發展,教工會決定成立教書育人小組、規章制度小組、生活福利小組、評議監督小組等四個專門小組,專門小組的任期參照每屆教工委員會的任屆時間,在選舉新一屆教工委員會后,由新一屆教工委員會討論推薦產生各專門小組報校黨總支批準。東莞中學教育工會各專門小組的主要職責分別是:
1.教書育人小組
(1)參與學校重大決策,通過調查研究,提出決策目標的建議和意見;
(2)參與審議學校有關教育目標、管理目標、教師隊伍建設、基本建設發展規模、校風校紀建設等方面的有關問題;
(3)檢查督促落實教代會教書育人方面的決議;
(4)圍繞各項決策目標,組織教職工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。
2.規章制度小組
(1)參與制訂學校重要規章制度和重要方案,包括工資調整方案、獎金分配辦法和獎懲辦法,并對提交教代會審議的重要規章制度和方案進行調查研究,提出意見和建議;
(2)檢查、監督重要方案和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,并提出質詢;
(3)對違反和不執行重要方案和規章制度、侵犯教職工合法權益的情況進行調查、干預,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;
(4)協同有關部門,做好宣傳教育工作,增強教職工遵紀守法觀念。
3.生活福利小組
(1)參與制訂教職工工資調整方案、福利發放方案、職工住宅分配方案,確定其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,對教代會審議的方案和事項進行調查研究;
(2)檢查督促上述方案和事項的落實;
(3)定期組織專題調查,了解教職工對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見。
4.評議監督小組
(1)與學校紀檢部門密切配合,參與制訂民主評議的計劃,每年對行政領導干部進行一次民主評議;
(2)參與評議的思想發動、評議、整理材料等工作,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;
(3)根據評議意見,填好評議表,提出獎懲建議,報送學校黨總支;
(4)根據上級部署,結合評議結果,參與民主推薦或選舉學校領導及中層干部的工作;
(5)經常聽取教職工群眾的意見,幫助學校領導選賢任能,支持教職工群眾揭露、批評官僚主義和不正之風。